第三十九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研发、生产、经营老年人需求的食品、药品、医疗康复、日常照护等产品和用品,开发养老服务项目。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