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