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县成立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负责文化遗产的评审工作,其成员由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聘请。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