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下简称市民服务热线),是指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由电话12345、市长信箱、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方式组成的专门受理热线事项的公共服务平台。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