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印刷业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已修改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制省外出版物的,应当事先报市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