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质询与特定问题调查第三十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质询案,在未作出答复前,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求撤回的,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质询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