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报告的听取和审议第二十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有关报告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也可以召开联组会议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