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综合性和专业性较强的立法项目,可以由主任会议指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起草,也可以委托有关专门机构或专家起草。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