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八条有效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省人民政府,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