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应当编写会议简报,印发与会人员和有关部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