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有效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