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七章 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第七十二条已修改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应当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8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