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广播电视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广播电视监督举报和服务投诉制度,及时处理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