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章 不动产权利登记/第二节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十一条已修改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