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四十一条有效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技术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或者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其他的实质性修改。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