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市应当推进油、气、电力保障基地建设,构建以昆明为核心、辐射周边的油、气供应管网体系,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进跨区域电力交换枢纽的建设,拓展境外电力贸易市场,建设区域性国际能源枢纽。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