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本市应当统筹发展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管道等运输方式,优化和改善交通结构,促进区域互联、城市互通、城乡对接的立体交通体系建设,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建设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