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本市应当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创新服务和管理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智能化,推动社保、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智慧化,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建设区域性国际智慧城市。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