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本市应当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领域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实施现代信息服务业培育发展工程,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引进国际国内领军企业和平台型龙头企业,构建信息产业集群,建设区域性国际通信枢纽。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