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第十条已修改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海事、港航等部门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全市统一的海岸带保护专项规划,确定海岸带保护范围、分类保护体系和管控要求。海岸带保护专项规划是海岸带保护的基本依据,各种保护、利用与管理活动都应当符合规划的要求。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