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十三条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根据资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采取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方式,依法任免或者建议任免相应的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