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对在献血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