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献血志愿服务。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献血事业进行公益捐赠。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