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献血条例/第三章 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血站、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对献血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