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区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与社区规模和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社区工作者,并建立与其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薪酬制度。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奖惩等工作。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社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供支持和指导。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