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房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有效住房承租人租赁住房用作员工宿舍使用的,应当建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