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和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采用以服务质量、经营规模等内容作为竞标条件的招标方式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方式配置巡游出租车车辆经营权(以下简称车辆经营权)。

车辆经营权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具体期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