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服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