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第八章 审计程序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第三十八条有效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纸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经济活动资料保存期限规定,保存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电子数据信息,不得覆盖、删除或者销毁。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