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通过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和实施社区居民公约等,增强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自治功能,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城市管理活动。

未实行社区管理的村,村民委员会承担前款规定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