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第五十五条有效城市桥梁、隧道设施及其安全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占用、损坏桥梁、隧道设施;(二)移动、损坏桥梁、隧道测量标志;(三)进行危及桥梁、隧道设施安全的作业;(四)其他妨害桥梁、隧道设施安全的行为。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