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第五十三条有效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维修应当按照有关养护、维修技术规范进行,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转。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