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容貌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居民小区基础设施应当按照标准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整治改造。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