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容貌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