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凡国有森林资源集中连片、林地面积达到二百公顷以上的,或者国有森林资源具备一定规模,且林地内具有自然历史遗迹需要保护的,可以申请设立国有林场。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