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8月14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