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障机动车维修质量和运行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