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已废止纳税人终止纳税义务,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依法到原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