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已废止纳税人应当依法向代征单位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税款。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