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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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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已废止

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的手续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提退,用作扣缴义务人、代征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费用。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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