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第十五条有效计划、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查批准城市民用建筑项目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部分进行审查;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