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经确认属于误缴误征、多缴多征非税收入的,以及符合其他需要退付情形的,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办理退付。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