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从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