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进入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水上船舶,应当报水库管理机构备案登记,并服从水库管理机构管理。

水库水质保护范围内的水上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船舶的残油、废油和垃圾应当回收,不得违反规定向水体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污染物。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