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六十八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的解释要求。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