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六十七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地方性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