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和备案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备案的规定,将地方性法规文本及有关材料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