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与市人民政府建立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在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法规案起草、审议、修改以及其他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