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报批、公布和备案第四十四条有效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并向常务委员会备案。有关国家机关未能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向主任会议说明情况。地方性法规解释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