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三十九条有效对多部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规案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